每日靈修

11月份靈修進度表 > 2(四)馬可福音 第14章

11/02             馬可福音 14

經文要義

  • 1.逾越節是猶太人三大節期之一,在猶太曆正月十四日(陽曆三四月)晚上舉行,其後七天都要吃無酵餅,故又稱除酵節(參出12:18-19)

  • 3-9耶穌受香膏:5「三十多兩銀子」:約等於工人一年薪酬10-11猶大出賣耶穌。12-16預備逾越節晚餐:13「兩個門徒」:彼得和約翰(路廿二8)

  • 17-26逾越節的晚餐:17「晚上」:逾越節晚餐從天黑至深夜。

  • 27-31在客西馬尼禱告:36「阿爸」:猶太小孩對父親的暱稱。

  • 43-52耶穌被捕:47「有一個拔出刀來」:此人即西門彼得(參約18:10)51「有一個少年人」:應當就是本書的作者馬可。

  • 61「當稱頌者」:指神,大祭司說話文雅,不直接稱神。65「說預言」:即在蒙著眼睛時說出是被誰打。72「雞叫第二遍」:兩次相距約一小時。

    問題思考

  • 本章出現的人物很多,從他們各人身上可學到甚麼功課?

  • 詩歌說「使我莫忘客西馬尼…」,應當是指莫忘客西馬尼的甚麼?

    默想應用

    本章娓娓描述耶穌被賣、被捉拿的經過,各層人物的嘴臉疊映成這幅史上最悲慘傷痛的畫面。其中還穿插著兩個小人物:

    一、一件美事     

    當時周圍充滿各樣醜事,這一件美事」何其珍貴!因它是:

    1.無價的:香膏市價三十多兩銀子,已經高得驚人;但3節稱之為「至貴的」,可見其價值還不只於三十兩,而是無可計算。因當時香膏背有重大意義,只有在婚喪大事才用。女子拿來的應該就是預備為自己出嫁日用的那一瓶。表示她是如同新婦般用自己全副青春的期待來愛耶穌;也可能因她聽懂了耶穌即將受死的預言。同席的人為三十多兩銀子就生氣,才是真「枉費」了香膏無上的價值。

    2.絕對的:那香膏裝在玉瓶中,使用時要打破玉瓶」,一次用完。她給耶穌的是帶著絕對性的、毫無保留的愛,絕不回顧。所以耶穌說「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8),她""上一切,所以美。

    3.及時的:耶穌說「…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7)這個"不常有"意指a「坐席的時候」不常有,人生無常,要珍惜相聚時光; b.「安葬的事」不常有:耶穌死後將復活,所以若要安葬祂應當在死前"預先"作。果然,幾天之後的那個清晨,其他幾位婦女誠心「買了香膏」要去安葬耶穌時(16:1),驚見墳墓已開,耶穌已復活,不需要葬」了!因此這個女人膏抹耶穌的""事不論從今生或永世來看,都作得恰恰及時,成為美」事。

    那一天「屋裡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蓋過了席間一切憤怒指責。耶穌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9)。香膏裝在瓶中其實不香,值三十兩銀子卻又沒用;獻給主之後,竟傳到普天下、香達2000年!馬可沒記這女人是誰,約12:3說是馬利亞。馬可是疏忽還是刻意以無名」凸顯「美事」?我們在乎的是享大名,還是作美事?

    二、一個少年

    耶穌被捉拿時,門徒都無情的逃走了,其中一位少年逃得尤其狼狽:「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52)。這就是作者馬可本人!他如實地刻畫自己那夜懦弱倉皇的形貌,以見證神在他身上改變的大能(參提後4:11)。你我今天都不但有年歲上,還有靈命上的慘綠少年期,願我們裡面的麻布少年,早日長大成為寫福音書的馬可!


每週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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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耶1:4-5 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11/13 耶9:1 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
11/19 耶15:16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祢名下的人。
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