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11月份靈修進度表 > 3(五)馬可福音 第15章

11/03             馬可福音 15

經文要義

  • 1-15耶穌被審問、被判死刑1交給彼拉多公會無權執行死刑(參約十八31),送羅馬巡撫能治罪。11挑唆眾人」:百姓被挑唆,或許是因耶穌已被定罪,不符合他們心目中彌賽亞的形像。

  • 16-20耶穌被兵丁戲弄16衙門」:指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臨時官邸。「全營」:泛指當時所有駐守衙門的士兵。

  • 21-41耶穌被釘十字架21亞歷山大和魯孚」:似乎是當時本書讀者所熟識的人物22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意為髑髏地;英文欽訂本聖經路23:33加略山,是從拉丁文轉來的,字義和各各他相同。23沒藥調和的酒」:沒藥有麻醉作用,可減輕痛楚。25巳初」:即早上9時。33午正到申初」:即從正午12時至下午3時。34以羅伊…」:為耶穌在世常用的亞蘭語。此段話引自詩廿二1節。36」:為一種酸酒蘸醋給耶穌喝有戲弄意味,但也應驗了舊約豫(參詩六十九21)38殿裏的幔子」:聖殿內將至聖所隔開的布幔。厚而堅固,不容易裂開,難怪有許多祭司看見這事也信了主(參徒6:7)

  • 42-47耶穌被埋葬43議士」:即公會的一員。44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通常要兩、三天才斷氣。

    問題思考

  • 彼拉多「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10),為什麼仍然判耶穌死刑?我平常處事有沒有重蹈他在15節的覆轍?

  • 耶穌為何不接受沒藥調和的酒?(參賽53:4-6、來4:15)

  • 耶穌是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31)?祂為何不從十字架上下來?

    默想應用

本章讀來實在令人傷痛。然而正如耶穌被捉拿時所說:「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14:49),神在耶穌被害的過程掌權:

1.彼拉多(Pontius Pilate)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26-36AD)本駐防在該撒利亞,因逢逾越節才至耶路撒冷坐鎮,否則耶穌的案子不一定會這麼速審速決。另,本章1-56-15兩次審問,中間曾移送給加利利王希(見路廿6-12)。他也是從提比哩亞來過節的。為了神的羔羊耶穌要在逾越節被殺獻祭,兩大羅馬官員齊聚耶路撒冷,還因此成了朋友。這個巧合出於神。當然,這也表示他們背後的黑暗權勢也聯合一氣了。

2.四本福音書都記載耶穌受審時甚麼都不回答,這應驗賽53:7的預言。按羅馬法律,被告若不為自己辯解,即會被定罪。但舉凡問到「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主必回答「你說的是,完全不顧這回答更觸犯統治者之忌諱。他們查不出他有任何罪,最後掛在十字架上的所謂「罪狀」,就是「猶太人的王(26) ── 這卻成了耶穌最佳的見證與宣告!(參約19:19-22) 感謝神,耶穌確實是王、經由受死而被神升為至高(2:9)的全地的王!

3.耶穌在十字架上共六個小時(25),除肉身受非人所能承受的痛苦外,心靈上,前三個鐘頭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所以「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33)。祂每時刻都與神同在,但那三個鐘頭間,全世界古往今來所有的罪全都擔在祂的身上,公義的神不得不轉臉不顧祂。那一天神兒子在極度痛苦中的吶喊:「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將如戳記刻在我們的心版上,終生迴盪不已。

每週金句

日期 章節 經文
11/5 耶1:4-5 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11/13 耶9:1 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
11/19 耶15:16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祢名下的人。
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