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找不出一個義人,反而看出猶大國充滿那些罪狀?我們今如何?
默想應用
先知在耶城找不出一個義人,才徹悟審判是公義的。他列舉猶大國的罪狀:①起假誓(2);②事奉偶像(7;19);③性犯罪(8);④不認識神(4;12;21-25);⑤不公義(26-28);⑥充滿假先知;惡祭司(31)。結論即本章主題:「我怎能赦你呢?」(7)、「我豈不討罪呢?」(9;29)。其中包含:
一、三個不一定:
1.話語虔誠,不一定真(1-2):有的人很會「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滿口屬靈術語、仁義道德,但神說他們「實在是假的」。屬靈的路上,必須學會分辨話語,特別是屬靈話語的真假(賽29:13;太15:8)。
2.地位尊大,不一定穩(4-6):我們也要分辨人間的權勢地位,他們可能:a.本質不穩(4):看起來冠冕堂皇,但本質上「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法則」b.地位不穩:今日高高在上,轉眼就有林中的獅子、晚上的豺狼來滅絕他們。人若不敬畏神,一切都如夢幻泡影。
3.自以為安全,不一定安(10-18):猶大人最引以為傲的,是他們選民的身分,以為有了這個作靠山,「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刀劍和饑荒,我們也看不見」但神的話必如火,把他們如柴燒滅!我們今有任何身分勢力,不論屬世的屬靈的,都不能使神的話打任何折扣!
二、三個一定:
1. 一定有審判:魔鬼的最大伎倆就是讓人以為犯點罪沒關係(參創3:4),快快回答牠:「犯罪一定死!」「一定有審判!」
2.審判中一定有恩典(10;18):只是,神仍吩咐「不可毀壞淨盡」,即便受審判、被管教了,我們仍然可以歸向神!這一點,是鐵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