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前後都強調神所要的不多,只是什麼(參3-7;22-23)?
默想應用
一、神的聖殿啊! 這是聖殿講章,令我們感慨的是:
1.「耶和華的殿」是去站的,或是喊的? 第三篇講章,神指定耶利米站在聖殿門口宣講。耶利米需要聖殿作事奉場所嗎?是的,他是祭司,不能站在祭壇前,也要站在殿門口!但反過來說,聖殿也需要這樣的神僕,強過一票人連喊三聲「這是耶和華的殿!」(4)我今上教會,是去喊口號的,還是去侍立在神面前的?
2.「神名下的殿」是「稱為」的,或「成為」的? 聖殿是「稱為神名下的」,這在本章強調四次(10;11;14;30),自從大衛有意建殿以來,確實是為神而建、奉獻給神的,但現在名與實相差何巨?!我今是名義上「稱為」神名下的人,或實際「成為」,也有「作為」表現出來的呢?
二、人的家庭啊! 更可怕的是當時的家庭親子關係,竟到此地步:
1.什麼父母心? 當時的父母沒人性嗎?其實若沒有天天「獻上自己當作活祭」(羅12:1),我們也很可能以為是在愛兒女,實際上卻是以各種形式「燒上兒女當作死祭」(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