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節用什麼比喻原先的以色列?有何用意?今光景如何?
默想應用 本章令人深思的有:
一、約的印記:這篇講章轉換角度,不從罪,而從約的角度證明猶大受刑罰乃屬必須。在神與以色列之間,西乃山上所立的約意義深長:
1.是默契:世上萬族,神唯獨與以色列人立了約。對這些選民,只稱「這約」已知是指與神之約,原文用了四次(2;3;6;8節);中文則為六次。這是神選民永遠的印記,彼此間、與神之間,都默契十足!
2.是誓約:並且這是一個誓言,故當神宣讀出約的條款(4-5),耶利米直覺回答「耶和華啊,阿們!」這是生命的自然反應,千百年的誓言,早已成為骨血、脈搏般自然。歸向神本是理所當然的。
3.是牽繫:因這約,神自從「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告誡他們…」(7),牽繫不已,不能割捨。
4.是罪證:這約如此確鑿,毀約所帶來的咒詛,絕無法逃避。本篇信息的主旨,即以約為本,論證猶大的叛逆(9-17),令人無可推諉。
二、偶像的數目:先知指責猶大「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13)今日的台灣呢?恐怕不是相等,而是遠超過吧?我們當怎樣哀哭?
三、橄欖樹的今昔:從前「又華美,又結好果子」的青橄欖樹,代表著:1.神對猶大的愛之深切;2.以色列為列國作祭司的榮耀地位;為何落得「如今神用鬨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栽培他的為何轉為降禍攻擊他?是神變了還是人變了?
四、僕人的性命:此時還單純無邪的耶利米,要神提醒才知家鄉亞拿突人(應都是祭司)密謀除滅他。怎麼回應?「將我的案件向神稟明」(20),然後照講照傳!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然交託給神,是神僕人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