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11月份靈修進度表 > 24(五)耶利米書 第20章

11/24            耶利米書 20    

經文要義

    • 1-6在聖殿傳毀瓶信息的後果,先知開始遭受直接迫害。「」:應是鞭打四十下(25:3,林後11:24)」:一種刑具,把腳、手和頸固定,身體幾乎對折,非常痛苦。枷在「便雅憫高門內」,是公開侮辱。

    • 7-18先知痛苦的禱告:這是耶利米6次自白(11:18-23;12:1-4;15:10-21; 17:12-18;18:18-23)的最後一次,包含三段:因自己所傳的信息感到衝突(7-9);確信惡人必蒙羞、義人必得勝(10-13);咒詛自己的生日(14-18)7你比我有力量,且勝了我:彷彿是神強逼他事奉。10:先知的朋友諷刺他才是「四圍受驚嚇」的人。13窮人:此指為義受逼迫的人。17胎就時常重大」:指「胎就永遠懷孕」,不生出來。

      問題思考

  • 本章中耶利米因事奉神而受了哪些苦?給我什麼啟發?

  • 從耶利米向神哀訴,我學到什麼?

    默想應用

    耶利米受苦了,也快「受不了」而向神哀訴了。從他的反應我們學到如何面對苦難:

    1.區分感覺與事實:感覺上矛盾痛苦(7-9);事實是「然而耶和華與我同在(11),從未改變。因此情緒盡管發洩,總不致喪失理智。情緒與理智是平衡的。

    2.畫分神前與人前:但發洩情緒要選擇對象。耶利米被枷了一夜,可能就在神面前發洩了一夜;但當巴施戶珥來開枷釋放他時,他嚴正預言,宣告審判,絕不低頭!在神面前軟弱哭泣;在罪惡面前剛強站立,這是耶利米和所有為義受逼迫的神僕,一貫的風範。

    3.為話語設立界線;他痛苦到要咒詛人了,但他知道律法禁止咒詛父母(21:17;20:9),於是只能咒詛自己的生日,和向他父親報信說他出生了的那人。無論怎樣情緒低沉,他不至於口沒遮攔亂說話。要為自己的話語定一個界線:有些話,打死我也不會說的!

    4.為發洩訂定期限:如上文,耶利米向神抗議哀訴,前後共六次,本章是最長,也是最後的一次。後來他受更大的苦,但沒見他再爆發情緒。對情緒說「住了吧,靜了吧(4:39),到今天為止,停止!

    5.回到呼召的起點:他哭訴,但一開枷釋放,立刻開始履行先知職任,絕不停止。起初所蒙的呼召已成為他心中「燒著的火」,是「含忍不住,不能自禁」的(9)。服事不是一條易路,惟有呼召能讓我們走下去。

有沒注意到全章神沒有說話?自己的聲音愈大,神的聲音愈小。幾時我們安靜下來,神就要在旋風中對我們說話了(參伯38:1)

每週金句

日期 章節 經文
11/5 耶1:4-5 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11/13 耶9:1 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
11/19 耶15:16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祢名下的人。
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