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對彌賽亞有甚麼重要預言?如何應驗在基督身上?
默想應用
一、本章對好牧人彌賽亞的形象作了重要宣告,祂是:
1.盼望──「日子將到」:此引言模式在耶利米書中共出現16次,都是作為盼望信息的序言。那日子將到;必到;就在門口了…!
2.苗裔──「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5):a.彌賽亞將會出生於大衛的王統(賽11:1;太1:1;啟22:16),是大衛正統的後裔,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b.直譯作「芽」(參以賽亞書4、11章每日靈糧),帶來新的生命。祂是「公義的芽」,為子民行公義。
3.王──「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5):不但是仁君;且是擁有絕對公義和王權的彌賽亞(賽9:6)。行事「有智慧」或譯興旺、精明亨通。
4.我們的義──「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6):意即「堅固我們的義的那位」,因祂不但以公義統治這世界,且滿足了律法的所有要求,聖徒因耶和華的恩典,因信祂而得稱為義人(羅1:17;弗2:8)
二、續上章,本章以大篇幅(1-4;9-40)追究領袖的責任。體現在牧人和先知身上的真領袖特色是:
1.認清主權:以牧人來說,神說他是在「我草場」牧養「我的羊群」(1-2)。領袖的第一認知是:草場;羊群都屬神所有,我是管家,「為而不有」
2.牧養羊群:聖經的整個領導觀是「牧養」而非「統治」或「經營」。牧養的體現,在本章表現為:a.招聚而非趕散(1-3);b.看顧而非殘害(1-2);c.生養而非壓抑(3「生養眾多」);d.安穩而非懼怕(4「不再懼怕」);e.包容而非淘汰(4「不缺少一個」)
3.放下自我:所言所行不能「出於自己的心」(16)「存心詭詐」(26)
4.彰顯神屬性:如神的聖潔、無所不在等絕對屬性(10;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