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常希望自己的遭遇能幫助其他人,這如何影響他的禱告?
默想應用
本篇與40篇後半雷同,但在那兒,因連接於前半的感恩,使這一段求告具有信心宣告的意味(參該章默想應用),在這兒則提醒我們:
1.時間的主權:本詩的口氣非常急迫,一連串時間詞「快快…速速…」(1)、「速速…不要耽延!」(5),迫不及待。即便原文1節無「快快」二字(和合本以旁加小點表示),也被學者根據全篇氛圍而合理推斷為是詩人忙中有錯,故譯文加上。但,不論多急,正如大衛也曾禱告「求你照你所定的時間應答我」(69:13下,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他是服在神的時間之下的。俗語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們在神面前,禱告在我,盡量求,恆切求,但成就禱告的時間,在主。
2.報仇的方式:大衛的仇敵是來「尋索我命」的,他大可以用武力反擊,或求神滅其性命,他也確實如此求過。但在這裡,他只求仇敵「抱愧蒙羞」,「退後」去(2-3)。亦即,他求的是從道德角度令其自覺罪惡;從現實角度令其困厄羞愧,而非自己快意恩仇。
3.受苦的結果:而對那些尋求主的,大衛求的則是他們能因看見自己的遭遇,和仇敵的下場,而高興歡喜;更加「尊神為大」。這是他詩中一貫的主題,常常浮現。他走過這一遭苦難,希望為己、為人都結出果子。苦難要有造就意義,對仇人不是要奪其命;對義人更不要餒其志,而都要──得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