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神的榮耀曾停在聖殿的那些地方?這移動說明什麼?
默想應用
本章敘神火炭的審判,和離開聖殿。在難過中,我們也明白:
1.神的審判是與潔淨合一的:「火炭」原作潔淨用(賽6:6),在此神鄭重吩咐天使「將火炭取滿兩手,撒在城上」(2),卻代表焚城的審判(參啟8:5)。此異象顯出後不到五年,巴比倫便燒了耶路撒冷(王下25:9;代下36:19)。神確實定意行審判,但目的是對罪的清洗,不是毀滅。
2.犯罪是會把天使和神擠走的:基路伯原本明明在至聖所中,約櫃上頭(代下5:7-8),今卻見「基路伯站在殿的右邊」(3),即南邊。為何移了位置?是否因北門的人在犯罪(8章),故而站南邊來避開罪污?尤有甚者,本在基路伯之上的神的榮耀,也「從基路伯那裡(即南邊)上升,停在門檻以上」(4)──我們的神在祂自己的殿裡,因人一再的犯罪,已從至聖所移到南邊、升到門檻之上!祂的榮耀光輝仍在,但已退無可退,即將離開了!今我們就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裡頭(林前3:16),我是將祂擠到無路可退;或是尊祂坐在我生命的寶座上?
3.神的啟示是漸進的:本章兩次強調這基路伯就是第一異象中的「活物」(15;20)。上次在被擄地,他只能概稱所見的天使為「活物」;現被提到聖殿,連繫上過去經驗,「我就知道他們是基路伯」。從而他也明白了:a.如上述基路伯從約櫃上方,可移到殿南、迦巴魯河邊,或任何地方。b.一章輪子行走,此處輪子旋轉,用字不同,動力更強。審判就要、正在進行!c.一章輪輞滿有眼睛,此處基路伯除輪子外,「全身連背帶手和翅膀」,也都滿了眼睛(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