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0 以西結書 第18章
經文要義
本章指正酸葡萄的俗語,與12:21-28同證主是知道我們的言語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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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責任須自己擔:以色列人以為自己受災禍,是因為父輩犯的罪,悔改也沒用。先知說明:3-9總說:人人直屬於主,自負己責。犯罪者死;行義者存活。10-13若父義子惡,僅罰子。14-18若父惡子義,僅罰父。19-20人以「父債子還」提問,先知再說明善果、惡報都必歸自己。4「犯罪的他必死亡」:即「唯有犯罪的才要死亡」(參申24:16)。6「山上」:指山上的邱壇,下同。7「當頭」: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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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悔改永不嫌遲:21-23若人先惡後善,主不念舊惡。因主不喜悅惡人死亡,唯願他悔改。24若先善後惡,主不念前善。因行善是人本分,不能以此收買神。25-30主行事公平。31-32盼人離惡從善。
問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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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論述「善過惡報皆出於己」,提出了哪些情況為例(參上述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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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賞罰標準有哪些特色?祂是不公平,或是恩典大過公平?
默想應用
本章論辯俗語「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其中顯明了:
1.神掌管命運,但絕不宿命:時間是神創造的(創1:5;14),祂超越時間之外;穿梭時間之中,毫無限制,因此前世今生、先祖後裔、命理運數…都在神掌握中。這是宿命論嗎?但神給人自由意志,可以選擇祝福或咒詛。此即本章反覆強調的,存亡禍福是人自定,非宿命!
2.神行事公平,更超越公平:行義的存活,犯罪者死,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神是公平的。神的「不公平」是在祂不喜悅惡人死亡(23),總盡量給人機會悔改。祂若真要公平算帳,誰當得起(詩130:3)?
3.神要的是靈性,也是品性:神對於「義」和「惡」的標準還有一特色:總是用兩項總括靈性方面的,其後一大串都是道德方面(參5-9;11-13; 15-18),神要人在靈性上親近祂,遠離偶像;更要人行義,尤其強調濟貧、幫助弱勢者。神兒女不是離世修道,獨善其身的。
4.新心新靈是神恩賜的,也是人自作的:神要賜給人新的肉心、把新靈放在人裡面(11:19;36:26,並參詩51:10;耶31:33),此恩深過人所能測度;本章又說人當「自作一個新心,和新靈」(31),原來人也可以有份參與此新生命的產生!神把悔改的決定權留給我們,多麼榮幸!
5.時諺俗語是人口說的,也是神查究的:神不但知道時下流行俗語(12:21-28;並參11:5),且十分在乎我們的輿論和思潮,單以這句「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就先藉耶利米(耶31:29-30);現又感動以西結專篇詳論。今網路世代動輒創新語彙,可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