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複多少次「在你中間」?什麼含意?提醒了我什麼?
默想應用
一、本章開篇,神說的第一句話:「你要審問這流人血的城麼?當使他知道他一切可憎的事」(2),深堪玩味:
1.「律法」的量尺:「審問」是祭司審斷律法的用詞,通常是審問在禮儀上干罪的「大事」,今卻審道德上的瑕疵。我們常以為「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論語子張篇),這裡再次提醒:神對律法的那把崇高嚴正的尺,同樣量在我們日常言行中!(並參9、18章)
2.「神聖」的界定:耶路撒冷向來被稱為、被認定為「聖城」,是屬神的,崇高無比(參詩87:1-3;賽52:1等),現在被神稱為「流人血的城」,而這詞是那鴻責備仇敵,亞述的尼尼微城的(鴻3:1)。什麼是「聖」?原來不是憑宗教地位、習俗,或自己一廂情願認定就算的!
3.「流血」的意義:我們知道聖經看流人血是大罪(創4:10-11;9:6),但總以為殺人才叫流人血。本章說「這城有流人血的事」(3),其後列舉的卻非殺人,而是拜偶像、輕慢父母、欺壓寄居的、犯安息日…看來我們對於何謂「流人血」,需要再思!
4.「罪惡」的距離:比較本節與20:4,多麼相似,只是所當知道的「列祖那些可憎的事」,變成近在眼前,就是現在,「你一切可憎的事」!20章以史述過往累積之罪;本章以律法印證現今當下之罪,更讓人無所遁形。罪惡不僅在遙遠的古史上,而且就「在你中間」!
二、整章讀下來,不斷讓人感慨叢生:
1.惡行的開端:猶大人作惡多端的根本原因是?12節說是「忘了神」!原來這小小的開端,傷很大!
2.榮耀的貶值:不僅「聖城」蒙塵,猶大也從「銀子」成了「銀渣滓」(18);尊貴的猶大「獅子」也成了欺人的猛獸(25)。人離了主,貶值何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