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本章使我對基督增加了哪些認識?我的靈啊,來敬拜祂吧!
默想應用
我們都知道大祭司代替百姓贖罪,哪知他更是代表我們蒙恩:
1.撤銷控告:約書亞確實衣服污穢(4),撒但足有理由與他作對。但神不受理此案,斥責撒但,因:a.揀選:祂已決定自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揀選"原文時態是分詞,表繼續不斷的動作;b.管教:百姓已是"從火中抽出的柴",受過神公義的管教。今撒但仍晝夜控告(啟12:10),神的立場不變:控訴案件不成立!
2.潔淨成聖:使者(基督)為約書亞 a.脫去污穢、穿上義袍,一日之內完全除掉這地的罪孽! b.戴上冠冕:大祭司的冠冕上有牌子刻著"歸耶和華為聖" (出28:36-38)。污穢的人竟得稱為"聖"!
3全面看顧:從大衛的苗裔並要立一塊有七眼的石頭,晝夜、全面地保護看顧,以至於各人可安享太平與美好的人際關係(8-10)!
何等奇異的恩典,從舊約、從亙古以前即已立定!主啊我稱頌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