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這樣受難,對我究竟有何意義?我該如何紀念主愛?
默想應用
耶穌受死全為你我,我們對主怎樣?讓我們思想以下幾種態度:
一、猶大的結局:
1.後悔與後悔的時機:a.猶大後悔了(3),此字英譯regret,遺憾痛苦,與悔改(repent)──為罪憂傷痛悔、渴望離罪歸向神──不同。他試圖處理罪的結果(退還30塊錢),而未面對罪的本身;想和這罪切割以逃脫責任;而未求脫離這罪以得著潔淨和更新。當退錢不成,便覺只有自殺,這是魔鬼欺騙人的思想邏輯。b.他賣耶穌已有兩天(參26:2),到「這時候」才後悔。悔改要趁早。
2.認罪與認罪的對象:猶大認罪了(4),可惜是去向祭司長和長老認,只換來冷酷無情的一句「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如果他轉向神認罪,結果將多麼不同(約壹1:9)!其實耶穌當時正從旁被解往巡撫衙門呢,他可以「出去求主赦免」而非「出去吊死」的!
3.血價與血價的處置:祭司長明知這錢是「血價」,亦即出賣耶穌,流「無辜之人的血」的代價,但他們還不如猶大會為此後悔呢,而是買塊田埋葬外鄉人,用冠冕堂皇的理由遮掩罪行。今人還是常以捐款行善來掩飾不法或不潔之所得,都比猶大更可悲!
二、婦女的服事:這一群婦女「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祂的」,資歷與 猶大相同,表現天差地別:猶大吊死了,其餘門徒逃走了,她們不走;群眾譏誚主(39)、地震驚嚇百夫長(54),她們也不動,就是「遠遠的觀看」著主(55)、「對著墳墓坐著」(61),不離不棄,不捨得。這樣的一種「服事」,使她們首先迎見了復活的主。明天我們將與她們一同經歷這天大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