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說「使我莫忘客西馬尼…」,應當是指莫忘客西馬尼的甚麼?
默想應用
本章娓娓描述耶穌被賣、被捉拿的經過,各層人物的嘴臉疊映成這幅史上最悲慘傷痛的畫面。其中還穿插著兩個小人物:
一、一件美事:
當時周圍充滿各樣醜事,這「一件美事」何其珍貴!因它是:
1.無價的:香膏市價三十多兩銀子,已經高得驚人;但3節稱之為「至貴的」,可見其價值還不只於三十兩,而是無可計算。因當時香膏背有重大意義,只有在婚喪大事才用。女子拿來的應該就是預備為自己出嫁日用的那一瓶。表示她是如同新婦般用自己全副青春的期待來愛耶穌;也可能因她聽懂了耶穌即將受死的預言。同席的人為三十多兩銀子就生氣,才是真「枉費」了香膏無上的價值。
2.絕對的:那香膏裝在玉瓶中,使用時要「打破玉瓶」,一次用完。她給耶穌的是帶著絕對性的、毫無保留的愛,絕不回顧。所以耶穌說「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8),她"盡"上一切,所以美。
3.及時的:耶穌說「…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7)這個"不常有"意指a「坐席的時候」不常有,人生無常,要珍惜相聚時光; b.「安葬的事」不常有:耶穌死後將復活,所以若要安葬祂應當在死前"預先"作。果然,幾天之後的那個清晨,其他幾位婦女誠心「買了香膏」要去安葬耶穌時(16:1),驚見墳墓已開,耶穌已復活,不需要「葬」了!因此這個女人膏抹耶穌的"善"事不論從今生或永世來看,都作得恰恰及時,成為「美」事。
那一天「屋裡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蓋過了席間一切憤怒指責。耶穌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9)。香膏裝在瓶中其實不香,值三十兩銀子卻又沒用;獻給主之後,竟傳到普天下、香達2000年!馬可沒記這女人是誰,約12:3說是馬利亞。馬可是疏忽還是刻意以「無名」凸顯「美事」?我們在乎的是享大名,還是作美事?
二、一個少年:
耶穌被捉拿時,門徒都無情的逃走了,其中一位少年逃得尤其狼狽:「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52)。這就是作者馬可本人!他如實地刻畫自己那夜懦弱倉皇的形貌,以見證神在他身上改變的大能(參提後4:11)。你我今天都不但有年歲上,還有靈命上的慘綠少年期,願我們裡面的麻布少年,早日長大成為寫福音書的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