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馬可福音 第15章
經文要義
-
1-15耶穌被審問、被判死刑:1「交給彼拉多」:公會無權執行死刑(參約十八31),送羅馬巡撫能治罪。11「挑唆眾人」:百姓被挑唆,或許是因耶穌已被定罪,不符合他們心目中彌賽亞的形像。
-
16-20耶穌被兵丁戲弄:16「衙門」:指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臨時官邸。「全營」:泛指當時所有駐守衙門的士兵。
-
21-41耶穌被釘十字架:21「亞歷山大和魯孚」:似乎是當時本書讀者所熟識的人物。22「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意為「髑髏地」;英文欽訂本聖經路23:33作「加略山」,是從拉丁文轉來的,字義和「各各他」相同。23「沒藥調和的酒」:沒藥有麻醉作用,可減輕痛楚。25「巳初」:即早上9時。33「午正到申初」:即從正午12時至下午3時。34「以羅伊…」:為耶穌在世常用的亞蘭語。此段話引自詩廿二1節。36「醋」:為一種酸酒。蘸醋給耶穌喝有戲弄意味,但也應驗了舊約豫言(參詩六十九21)。38「殿裏的幔子」:聖殿內將至聖所隔開的布幔。厚而堅固,不容易裂開,難怪有許多祭司看見這事也信了主(參徒6:7)。
-
42-47耶穌被埋葬:43「議士」:即公會的一員。44「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通常要兩、三天才斷氣。
問題思考
-
彼拉多「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10),為什麼仍然判耶穌死刑?我平常處事有沒有重蹈他在15節的覆轍?
-
耶穌為何不接受沒藥調和的酒?(參賽53:4-6、來4:15)。
-
耶穌是「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31)嗎?祂為何不從十字架上下來?
默想應用
本章讀來實在令人傷痛。然而正如耶穌被捉拿時所說:「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14:49),神在耶穌被害的過程掌權:
1.彼拉多(Pontius Pilate)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26-36AD),本駐防在該撒利亞,因逢逾越節才至耶路撒冷坐鎮,否則耶穌的案子不一定會這麼「速審速決」。另,本章1-5和6-15是兩次審問,中間曾移送給加利利王希律(見路廿三6-12)。他也是從提比哩亞來過節的。為了神的羔羊耶穌要在逾越節被殺獻祭,兩大羅馬官員齊聚耶路撒冷,還因此成了朋友。這個巧合出於神。當然,這也表示他們背後的黑暗權勢也聯合一氣了。
2.四本福音書都記載耶穌受審時甚麼都不回答,這應驗賽53:7的預言。按羅馬法律,被告若不為自己辯解,即會被定罪。但舉凡問到「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主必回答「你說的是」,完全不顧這回答更觸犯統治者之忌諱。他們查不出他有任何罪,最後掛在十字架上的所謂「罪狀」,就是「猶太人的王」(26) ── 這卻成了耶穌最佳的見證與宣告!(參約19:19-22) 感謝神,耶穌確實是王、經由受死而被神升為至高(腓2:9)的全地的王!
3.耶穌在十字架上共六個小時(參25節),除肉身受非人所能承受的痛苦外,心靈上,前三個鐘頭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所以「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33)。祂每時刻都與神同在,但那三個鐘頭間,全世界古往今來所有的罪全都擔在祂的身上,公義的神不得不轉臉不顧祂。那一天神兒子在極度痛苦中的吶喊:「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將如戳記刻在我們的心版上,終生迴盪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