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彼得等使徒,還有誰也行神蹟奇事?這給我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初代教會不但在傳福音的勇氣,和彼此相愛上做我們的榜樣,本章更記載他們在治理教會,和信徒服事見證上留下的典範:
1.有問題不是問題,不立刻解決才是:當時使徒大有權柄(5:15),但對於教會第一宗抗議事件,未曾抬出使徒權威吩咐人「不可發怨言」,而是a.「叫眾們徒來,對他們說…」──立刻面對;b.「當從你們中間…」──提出對策;c.「七個有好名聲(品德),被聖靈充滿(靈命),智慧充足(恩賜)的人」──設定原則;d.人選則開放讓「大眾…揀選」,使徒按手委任。這樣處理問題,就不成問題!
2.對的人必須是好人,好人不一定是對的人:上述同工入選的資格是品德、靈命、恩賜都好,但當時教會有許多賣了田產房屋全部奉獻的好人(4:34),如巴拿巴,更是眾所皆知的「好人」(11:24),卻沒入選;選出的七人則都是希臘名字,應都是說希臘話的信徒,來解決說希臘話的會眾的問題,就對了!
3.傳道的人不一定管飯食;管飯食的人必傳道:從本章起,教會中有兩類的執事:a.神話語的執事負責屬靈供應;b.管理飯食的執事處理事務。但兩者並非互不相干,七個管飯食執事中的司提反,和腓利,也都熱心傳道(參10節;及8:5;21:8)。教會中責任有專屬;事工有分類,但生命是共通的。分享神話語,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