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的暴亂事件顯示仇敵常用哪些方法攻擊主的聖工?
默想應用
一、保羅在以弗所住了兩年三個月,期間神的工作有以下特性:
1.福音的全備性:上章亞波羅和本章12個門徒只知「約翰的洗禮」,亦即只離棄罪,悔改歸主,卻不認識基督的復活,和聖靈的重生,等於只信了福音的前半部。全備的信仰包括離棄罪惡,與基督同死;和領受聖靈,與基督同活(參羅6:3-5)。
2.福音的全面性:福音超越:a.知識背景:從推喇奴學房中的飽學之士;到拿保羅手巾放在病人身上的市井小民;b.地域:凡住在以弗所的(17),甚至一切住在亞西亞省的(10);c.國籍:本章兩次強調「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10;17)全都聽見福音。
3.福音的神聖性:耶穌的名是a.神聖的:不能冒用(13-16);b.聖潔的:信主的人自然會不計代價地認罪(18)、對付罪(19)。
二、仇敵的強烈反擊,也顯示出幾個特性:
1.財利性:不能再倚靠偶像生意「發財」,是銀匠聚眾滋事的原因;更常見的是仇敵用發財來引誘人(太4:9)。總之不離財利範圍。
2.煽動性:銀匠的話逐步誇大(27);又將宗教與地域、族群聯結(「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極具挑撥和煽動性。此仇敵技倆。
3.盲從性:群眾起先被煽動可能已經不夠理性,到後來更是「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32),盲從情況暴露無遺。今仇敵的手段仍不外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