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另兩個人物──辯士帖士羅和巡撫腓力斯,提醒了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一、這是保羅第三次受審,第二篇分訴詞,我們再次看見他:
1.傳道是最主要的目的:這次他總算不只做信主見證,也為自己所受控告開口答辯了,但細看內容:a.開頭禮貌語(10):注意他只說事實──「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未妄加奉承褒揚。b.臚列日期,證明所告不實(11-13),然後立刻話鋒一轉,承認自己確實傳揚「那道」,並藉此而當眾說明了所信之道的內容。很明顯的,對他而言,答辯事小,找著機會介紹這道,才是重點。每一次受審,其實是給他機會辦一場佈道大會!
2.復活是最中心的信息:而他所信之道的內容,一言蔽之,是「死人復活的道理」(15;21),上章在吵嚷敵對的猶太公會中如此;今在威嚴狡詐的巡撫衙門裡也依然。復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二、辯士帖士羅和巡撫腓力斯二人,則讓我們深深警惕:
1.諂媚不是讚美:所謂「讚美人」要以事實為根據,且不為圖利。史載腓力斯殘暴;放蕩;貪婪,任內也採高壓統治,未見有何「更正弊病」之處,帖士羅卻一上場就長篇大論對他稱揚有加,這種為達目的而顛倒黑白之詞,只是諂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