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會肢體;和對外人及仇敵,共同的原則是什麼?該怎麼做?
默想應用
奧妙的神學理論,須要落實到生活應用中,本章便指出我們:
一、與神的關係──獻上活祭
1.奉獻的原因──「所以…神的慈悲」:保羅是因前文9-11章,甚至整個1-11章所述神的浩瀚恩典,和奇妙智慧,而發出奉獻的勸告。奉獻不是強硬的規定,而是人心被恩感的反應。
2.奉獻的祭物──「將身體獻上」:猶太人很明白將牛羊獻上;我們也能領會將心靈獻上,保羅卻說獻上身體,表示:a.全人的:身體包括心靈,思想意志情感,乃至財物才幹、時間精力等一切;b.行動的:身體包括活動,奉獻是有行動力的,做勝過說。
3.奉獻的性質──「當作活祭」:活祭表示:a.獻自己:不是外物,不可替代。b.一直獻:不是殺了一次燒掉,而是天天獻,不斷燒。c.獻生獻:活的祭會有生命影響力,激發別人也獻上自己。
4.奉獻的目的──「如此事奉」:事奉原是祭司的侍立,指活在神面前。奉獻本身就是事奉,也是事奉之始。無奉獻即無事奉可談。
二、與己的關係──合乎中道:a.認識自己,看得準確,不自高,也不自卑。b.照著神所分的看,而不是自己或別人所設定的。
三、與肢體的關係──互相聯絡:我們都只是其中一個肢體,須要彼此配搭,成為一身。
四、與社會的關係──以善勝惡:a.聽憑主怒:讓步不只是向人,而是代表向神讓步,將申冤的權柄交給神。b.以善勝惡:基督生命的能力終必使我們勝過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