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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靈修進度表 > 5(三)哥林多前書 第6章

12/05             哥林多前書 第6

經文要義

  • 1-11 訴訟的事:信徒之間的爭論應在教會內解決,不當訴諸教外的法庭,因:a.聖徒將來要與主一同作王(提後2:12),現今理當判斷教內的爭訟(1-6)1不義的人:指不信耶穌的教外人。b.互相告狀有違弟兄相愛的原則(6-8)c虧負弟兄就是不義,不能承受神的國(9-11)。由此舉出多種不義的罪,而引出下段。

  • 12-20淫亂的問題:有人以「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的口號為淫行辯護,保羅則提出:a.淫行有益處嗎?(12)b.淫行使人受轄制(12)c.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13)d.身體是要復活的(14);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是與主聯合的,怎可交給娼妓(15-17)e.身體是聖靈的殿(18-19)f.我們不是自己的人(19)g.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尊貴的;h.身子是要榮耀神。

    問題思考

  • 保羅認為信徒有爭訟的事時,應當怎麼作?這給我們什麼提醒?

  • 我們都知道不可淫亂,但本章說明不可淫亂的理由,是什麼?

    默想應用

    一、爭訟和淫亂,是當時教會實際的現象和問題,保羅因論這兩方面的事,而顯出信徒生活的原則,如:

    1.榮耀的原則:保羅指責這兩件事,都牽涉到它們使得教會失去了見證(6:告到外人面前;11:被主洗淨的,還像從前行淫嗎?)信徒生活若能想到要做見證、榮耀主,許多問題都迎刃而解。

    2.造就的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信徒該做的是有益處、能造就自己和別人的事,而不是隨俗的事。

    3.自由的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總不受他的轄制:不給自己找藉口、不效法這世界,才能使身心靈都不受轄制,享自由。

    4.智慧的原則:本章用了6個「豈不知,可見心靈蒙神開啟,認識真理,有屬靈的眼光,才能勝過生活中各樣罪的引誘。

    二、要拒絕淫行,根本的辦法是要明白「身體的正當運用

    1.勿將身體物質化:「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這話的陷阱,在於將身體限於物質層面,忘了人還有情感;道德和靈的層面。若身體只求物質滿足,人可以無法無天;也失去人的尊嚴。

2.要將身體獻給主: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15;並弗5:30)、是從神而來的聖靈的殿(19),故「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不但不能交給娼妓,反而要獻給主、與主聯合,好用來榮耀神!(12:1)

每週金句

日期 章節 經文
12/8 林前9: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12/11 林前15:52 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12/18 林後3: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12/27 林後12:9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事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