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章讀到本章,對吃祭偶像之物的疑惑可謂豁然而解、茅塞頓開。我得到哪些結論?我要將這原則應用在哪些生活事項中?
默想應用
一、舉完自己和歷史的例證後,保羅明確答覆了吃祭物的疑問:
1.吃的原則:a.凡市上賣的,只管吃,不要問(25);b,凡筵席上擺在面前的,只管吃,不要問(27) è自由。多釋放!
2.不吃的原則:a.不可在廟中吃(8:10),因那明顯是祭過偶像之物(19-22)──場合不對;b.不可在人告訴那是祭過的物之後還吃(28-29)──良心不安(為那人,和那人的良心) è謹守。多平衡!
二、這樣清晰的答覆,是我們教導時的榜樣,也繼續顯明了信徒生活的原則還包括了:
1.坦蕩的原則:我們有著從真理的聖靈而來的自由,脫離黑暗權勢的禁忌避諱,「只管」去做,不要問東問西,何等釋放!但是,有些場合我們自然不去;有些事不做。不是不能;不敢,而是為了成全他人而不必;不願。我們但求胸襟坦蕩,無愧無怍!
2.彈性的原則:吃與不吃間,沒有硬性規定,乃隨時;隨事;隨地;隨心裡的平安而調整,正如保羅說他「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為了福音,我們都是「超人特攻隊」裡的彈力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