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對夫妻關係的教導(22-33),對我有哪些提醒?
默想應用
保羅的生活教導不但具體實用,還有幾個特徵:
一、一個根源:行事為人雖表現於外,卻與內在生命相連,因此:
1.品格是出於與神的生命關係:人不是靠行為得救(2:9),但保羅也十分強調得救的人要有好行為。本書4:17-6:9都圍繞此主題。這種好行為不是積功德的苦修行,而是從神領受之新生命的外顯。因此本章以「蒙慈愛的兒女」和「光明的子女」作為好行為的動力。人與神之間的生命關係,是品格、德性的根源。
2.夫妻是象徵教會與神的關係:夫妻關係更是生命結合的寫照(夫妻雙方的、夫妻各別與神的、基督與教會的)。妻子順服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丈夫愛妻子正如基督為教會捨己,「順服」與「愛」互動互補,同以基督為根源,為典範,和標竿,而展現出最純淨(26-27「聖潔沒有瑕疵」)、最細膩(29「保養顧惜」)、最緊密(30「肢體」「成為一體」)的新意義,萬世顛撲不破。
二、兩個原則:
1.行事上,我們效法耶穌「捨了自己…獻與神」(2),耶穌一面為我們贖罪,一面把自己當作馨香之氣給神享受。所以在愛裏行事為人的原則是:a.捨己為人;b.結果歸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