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見神降臨的反應怎樣?我對神又是什麼感覺?
默想應用
本章1節「神吩咐(說出spoke)這一切的話」,以下2-17節一段,就是所謂的「十誡」。因此十誡就是「神的這一切話」。希伯來人稱「十誡」為「十句話」,即著眼於此。這明白告訴我們十誡的:
1.來源──神:直接由神自己親口說出、親手寫在石版上。
2.性質──神的話語:也就是神本性的具體彰顯。當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26),祂的本性所含的道德律就已存在人的良知中(羅2:15)。現在再由神「說出」,一來成為神鑒核人之行為的整體準則(而不是律法的細則);二來也賦予了實行它們的生命能力。
3.目的──與人立約:這是當神在火中降臨西乃山,為要與人立約之時,所說的話語(參18;22;21:1),亦即立約之前所宣告的基本立場。不是法典,乃是恩典;不是束縛,乃是祝福。
「十誡」是基督信仰中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普遍適用於全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