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 民數記 第8章
經文要義
l 1-4燃亮七燈:點燈的規則參利24:1-4,本段強調燈臺向前發光。
l 5-26利未人的潔淨與奉獻:7「除罪水」:參19:19。也可能就是洗濯盆中的水(出30:18)。23-26:他們25歲開始事奉,50歲退休。聖殿建成後,他們開始任職的年齡是20歲(代上23:27)
問題思考
l 會幕的金燈臺要向前面發光,提醒我們什麼事?
l 利未人是服事神的,但須經過哪些程序?我們今日服事神當如何?
默想應用
一、上章抹壇成聖之後,本章論及金燈檯的「啟用」:
1.燈向前發光:2-3節兩次強調燈臺要「向前面發光」,代表:a.見證: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太5:16);b.教會(參啟1:20):在黑暗的世代指示真理。
2.光照在餅上:聖所中只有三樣器物:香壇、金燈臺和陳設餅桌(出40:22-27),燈臺的光向前照,便會:a.直接照到陳設桌上的十二個象徵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陳設餅,而光是生命的象徵(約1:4),代表神的兒女要接受光(約1:5),領受神的生命;b.這光和餅烘托著代表眾聖徒之祈禱的香壇(啟8:3),而祭司要經常在香壇上燒香,於是禱告的火愈燒愈旺;生命的光愈照愈明,多美!
二、利未人也在這時正式「啟用」,使他們代替以色列的頭生子獻給神,並在會幕中協助祭司的工作。其事奉的特徵為:
1.潔淨到刮全身:神已經揀選利未人事奉祂,但他們必須潔淨自己。這潔淨不僅用除罪水彈在身上,還要用剃頭刀刮全身,洗衣服潔淨自己(7)。從外到裡,徹底刷洗乾淨。我們今日服事神,有這樣自潔、也接受公開的潔淨儀式嗎?
2.被奉到神面前:他們不但被「奉到」會幕和以色列全會眾前;且是奉到神面前,「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11;13)。那一天的奉獻禮,他們親歷了自己本當死在祭壇上作祭物,只是藉著按手,由那兩隻牛代替了而已。這是舊約聖經中唯一奉獻人為祭物的例子,是新約奉獻真理的預表。我們今被獻上為祭了嗎?
3.伺候到見神面:因他們的工作十分吃重,50歲即退休,但仍終身在會幕中「和他們的弟兄一同伺候謹守」,退而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