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民數記 第17章
經文要義
可拉黨的叛逆引出神從積極面證明亞倫的祭司職位。
l 1-13亞倫的杖:神命十二支派首領與亞倫各拿一杖放在會幕中,結果亞倫的杖開花結杏,證明神祭司的職事惟獨賜給亞倫一家。2「杖」:原與「支派」同字。10「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參來9:4,亞倫發過芽的杖存在約櫃中,像包壇的銅一樣,警戒後世。
問題思考
l 從神使亞倫的杖開花結杏一事,我們學到什麼功課?
l 試從15-17章,找出神指定給百姓作紀念的寶物。這對神的心意和人的本性有何啟示?
默想應用
本章使我們對屬靈領袖的權柄,有更深認識:
1.神主動為人證明權柄(1):這次行動完全是神發起,a.摩西亞倫既未向人自證;也未求神證己。權柄若是來自神,神就作主,不須爭,也不必辯。b.神看百姓向摩西亞倫的怨言,就是向神發(比較5;10),祂要止息怨言,免得他們死亡。神的目的仍是愛。
2.用所行和所是顯明權柄(2):a.「杖」是日常行路、工作的隨身工具──神用我們每日的生活工作,所行所為,顯明我們的權柄;b.「杖」原文與「支派」同字,又寫上名字──神用我們的身家性命,所是所源,來顯明權柄。我們是誰、怎麼生活,比說什麼重要。c.杖是勞苦的記號,屬靈權柄非從位階,而是從服事來。
3.在神與人相會之處表白權柄(4):杖是要放在會幕內、法櫃前,由神來向眾人表白;而不是到法院內或法官前。
4.用生命的現象印證權柄(8):杖本是一根枯木,神卻讓亞倫的枯杖發芽、生苞、開花,還結出熟杏──a.在不可能中,超自然地湧出源源不絕的生命力,這,印證屬靈的權柄;b.屬靈權柄是從裡面活出來、長出來的,非從外加。想要「黃袍加身」嗎?神的兒女先求靈裡「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
5.用成熟的包容行使權柄(12-13):不論怎樣顯明證明,仍有一些百姓不解風情、不知敬畏,還抱怨使性。神任憑他們,摩西亞倫也如常地未加追就。宰相肚裡尚且要能撐船,屬靈領袖更在神的愛中「凡事包容」(林前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