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民數記 第27章
經文要義
本章繼續準備入迦南。包括女子繼承產業;和摩西接班人問題。
l 1-11西羅非哈女兒得地業:3「自己罪中」:個人的罪孽,而不是公然蔑視神之罪,暗指像其他人一樣在加低斯犯了埋怨之罪。
l 12-23 選立約書亞:神早已預備約書亞作領袖,現在正式按立。
問題思考
l 從西羅非哈的女兒,我們可以學習怎樣表達意見?
l 從摩西到約書亞,為我們立下哪些世代交接的榜樣?
默想應用
本章也讓我們大得安慰和建立,因:
一、恩典在擴大:本章繼續記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爭取繼承父親地業,被神肯定之事,是上章點數女兒(26:33;46)之恩典的擴大、確定,且成為律例施行後世。從中我們還學到處事之方:
1.合理表達(1):當她們有了問題,是「前來」表達,而非退縮懷怨;是陳情說明,而非叛逆抗爭。當時尚且如此,何況今民主時代!
2.站對位置(2):到哪裡去表達?她們:a.「在全會眾面前」──光明磊落,並昭公信;b在領袖,特別是屬靈領袖前──有遮蓋,並服從權柄;c.更重要的是會幕門口──來到神,而不只是人面前;d.「站在」──站穩立場;身分;動機;目的…勿偏離。
3.是非分明(3):說父親沒有參與可拉黨叛逆,表示產業不應被沒收,是力保權益;但也承認父親有他自己的罪,因此而死在曠野。是非分明,理性客觀,絕不顛倒黑白自以為義。
4.重點明確(4):在「產業」之前,先提「父親的名」,表示不只是爭財產,而是關係名字和家譜。於是這案件呈給神而被認「有理」。
求主使台灣不斷發生的抗議事件,也能循此理性模式被神掌管!
二、事奉在傳承:自古任何大小職位的轉接,都不是容易的事,本章卻立下了一個楷模,是因摩西在神的引導下能夠:
1.獨尊神:他稱神為「耶和華萬人之靈的神」(16),特別尊崇祂是人類靈魂的神。外在的名利權位完全非他所關注。
2.全捨己:為己,他一無所求;只求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
3.顧念人:所掛念的只是「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17)。如此牧者心腸,可與千餘年後的耶穌媲美(參可6:34)
4.定制度:因他單為百姓求,神便不但照他所求的立接班人,並明示約書亞與祭司的權責劃分,訂立了根本政教制度(18-21)。
5.行儀式:最後並公開按立約書亞,正式交接(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