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約書亞記 第4章
經文要義
l本章述過河後立石作為記號,紀念上帝大能的手帶領他們經過河水湍急的約旦河。立石地方有兩處:河中祭司站立的地方(9)和河西吉甲(8,19)。「吉甲」:確實地點不詳,約在耶利哥以東2公里。12-13:二支派半的人實現他們於1:16-18向約書亞所起的誓,也符合了當年他們應允摩西的話。21-24 補充5-7節,說明立石為記的目的。
問題思考
l本書出現多少次「石頭」?這樣強調有何用意?
l百姓「盡都」過河出現幾次?迦得、流便與瑪拿西半支派的表現(12-13)給我什麼提醒?
默想應用
用一整章聖經細述立石為記,可見此事之重要。最提醒我們的是:
一、紀念的石:河西和河中各立十二塊石,重複「石頭」10次,為的是:
1.信仰的傳承:約但河水全然斷絕,以色列人走乾地過河的神蹟奇事,要代代相傳,永為紀念(6-7、21-22)。神看重我們如何傳承信仰,讓我們留心兒女的靈性狀況(參申6:6;20-25等)。
2.合一的見證:國民「盡都」過河也重複出現(1;11;及3:17),無人落後,他們「盡都」完成了神的吩咐,且a.急速過去(10):是擔心河水隨時會回流嗎?更是急於踏上迦南的土地吧,他們同心急赴同一個目標,迫切要遵守神的命令。b.帶著兵器(12-13):迦得、流便與瑪拿西半支派的四萬精兵不但守約過河,還帶著兵器,都準備打仗,等候上陣。團結就是力量,再加上神的大能幫助,難怪迦南人聞之膽消(5:1)
二、順服的人:200萬人「盡都」順服神,尤其是那「約書亞從以色列人中所預備的」十二位扛石頭的無名英雄(4;及3:12),他們是:
1.隨傳隨到──我在:委身、待命。
2.身強力壯──我能:扛得起石頭。服事神自己基本能力要夠。
3.完全順服──我服:扛了一次又一次,無有異議。
三、祭司的腳:上章看見祭司的肩膀,承擔重任,無怨無尤;本章更強調祭司的腳,他們真是「舉足輕重」啊,「從約旦河裡上來,腳掌剛落旱地,約但河的水就流到原處,仍舊漲過兩岸」(18),好像約但河水的漲落;以色列人的生死,都聽候他們兩腳指揮似的。我們服事主有這樣踏定了主的路徑,一步一腳印都為了成就神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