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約書亞記 第14章
經文要義
14-17章記將約旦河西分配給其他九個半支派。本章是序言,包括:
l1-5前言:1分地的執行者。「以利亞撒」:亞倫的第三子和大祭司職務的繼承人。2-5說明利未支派不包括在這九個半支派中,但約瑟的子孫是瑪拿西和以法蓮二支派,所以分地的仍是十二個支派。
l6-15迦勒得希伯崙為業:此事的背景見出埃及記13-14章。
問題思考
l祭司以利亞撒主持分地之事,列在約書亞之前,有何深意?
l迦勒隔了45年得著產業的事給我們什麼提醒?
默想應用
一、祭司以利亞撒在分地大事上出現,並主領,說明了:
1.祭司的尊榮:神藉著祂的祭司受民尊榮;神也尊榮祂的祭司。以利亞撒名列約書亞之前不僅本章,在17:4;19:51和21:1莫不如此,甚至本書的結尾,都不是以約書亞,而是以利亞撒的死作結束。
2.神權的政體:祭司順服神,擁有立法的權威;統帥或士師順服神和祭司來負責執行,這是神為祂子民設立的神權政體。只要上下都順服,就是最理想而得勝的體系,可惜在後來的歷史中瓦解無蹤。
3.神話語的施行:以利亞撒要和約書亞,及各支派首領一起來分配地業,是神藉摩西明確的吩咐(民34:16-29),現在就在此執行,約書亞貫徹遵行神的吩咐,此又一例。
二、迦勒的生平事蹟,最激勵我們的是:
1.另一個心志:神親自為迦勒作見證:「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民14:24),本章也重複稱他是「專心跟從耶和華」(8;9;14),不隨從人,和這世界的聲音。
2.另一雙眼睛:他之所以不像其他十個探子被亞衲族人的身材嚇倒,因他另有一雙眼睛,看見神所要作的,而不以眼前所見作判斷。那雙眼睛讓他「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來11:13),並且一望就望了45年不歇!到85歲的現在,站在這「惟二」存活下來的老友約書亞面前,他仍然望定了:「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是的,主啊,我要這座山,我要這雙眼!
3.另一股力量:85歲,還是強壯如當年,「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憑這股力量,45年前沒打著的亞衲巨人,「我就把他們趕出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