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約書亞記 第15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猶大支派所得的地業,作者對猶大支派記載最為詳細。
l1-12有關國界的範圍:南起鹽海南端,往西南延伸轉西北至埃及小河,東由鹽海南端至北端約旦河口,西為地中海海岸。
l13-19迦勒和俄陀聶攻取之地。俄陀聶後來成為士師(士3:9-11)。
l 20-62清楚地記載每個家族分配的情況,可分四個區域:南區、示非拉、山地、曠野。
l63結語:「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不能趕出去」:耶路撒冷王已被約書亞殺了,但看來耶布斯人又奪回和重建,直到大衛的時代。
問題思考
l迦勒和押撒的例子,顯示我們應如何竭力得著神應許之地?
l猶大支派不能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這給我們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猶大和約瑟傳承了流便失去的長子權利,可能因此而最先分地(15-17章)。這些分地記錄中透露著我們得著應許的秘訣:
一、確定應許的範圍:神的應許不是籠統含糊的,從祂向約書亞指出哪些是已得(11:16-17);哪些是未得之地(13:1-7)即知。本章記猶大支派的地界,也是南北東西,無不清晰精密。祂不要子民作糊塗人。
二、奮力爭取應許:得業,須要付出代價,迦勒不但在上章得到了應許了45年的地界,並竭力爭取享用這產業,包括:
1.趕出巨人(14):亞衲族是人人聞風喪膽的巨人,迦勒卻一舉趕出他們三個族長。注意,這「示篩,亞希幔,達買」三人在探子窺地時已經存在(民13:22),45年後還活著!有人認為是亞衲族三個部落名,而非人名。如此則更是三大族群的宿仇,一舉搞定!
2.招募同工(15-17):隻手畢竟難擎天,迦勒以女兒押撒為注,懸賞徵才,果然找到了勇士俄陀聶。奮力得業的人自能尋出良策。
3.大大張口(18):奮力得業之心會遺傳嗎?押撒從「過門的時候」就授計要夫婿向父親要田地;「一下驢」又要福氣與水泉。對於應許的祝福,我們絲毫不必客氣。4.掌握泉源(19):有了地,押撒還要水泉,這是她「青出於藍」之處。水向來預表生命,和聖靈,這更不要客氣,快來求「父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