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尼希米記 第13章
經文要義
本章發生在至少12年以後(6; 1:1;5:14),記尼希米最後的改革,包括:
l1-9潔淨殿院:4「先是…」:採倒敘筆法,先有4-9祭司將聖殿「一間大屋子」供亞捫人多比雅使用之罪;才有1-3百姓讀經悔改之舉。1「亞捫人…不可入神的會」見申23:3-6。6「巴比倫王」:指波斯王。
l10-14恢復供應利未人,使他們能恢復專心事奉。14:尼希米禱告。
l15-22督促百姓守安息日。17:顯然是貴冑們領頭干犯安息日。20-21:商人住宿城外伺機而動,尼希米趕走他們。22下:尼希米再次禱告。
l23-29禁與異族通婚。23-27:斥責通婚者。28-29:大祭司之孫娶參巴拉的女兒,趕出。29:再次祈禱。「他們」:可見犯罪的祭司不少。
l30-31恢復聖殿正常運作。31下:再次禱告求神記念。
問題思考
l尼希米不在時(6),百姓的信仰出了哪些問題?這給我們什麼教訓?
l哪些地方顯示當時領導者的問題比百姓更大?這又給我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本章讓我們深深感嘆:
一、故態復萌是可能的:即便52天完成城牆;整個七月連續聚會徹底悔改,但當尼希米返波斯述職,再回耶京時,百姓的信仰又完全走樣了。再大的復興也不保證人不失敗,都需靠主恩典、謹慎自守!
二、仇敵本質是一樣的:百姓的罪顯明仇敵總是想盡辦法要:
1.得寸進尺,不斷滲透(4-9):原本永不可入會的亞捫人,祭司任憑他進殿、住下,還挪用一間存放聖器的大屋子放他們的家具!
2.吞吃奉獻,奪走喜樂(10-14):百姓奉獻供應神僕而歡樂(12:44-47),仇敵讓人停止奉獻,神僕離開事奉。神的家荒涼,喜樂不再。
3.抿除界線,破壞安息(15-22):神要人守安息日是以此作為人屬於神的證據(出31:12-17),安息日照常工作,選民即與外邦人無異。
4.混和血統,放棄信仰(23-28):通婚會喪失血統(23-24)和信仰(26)。
總之就是「同化」,要讓神的兒女與世人無分別。今不也相同?
一、 對付與恢復是必須的:從尼希米我們學到如何對付仇敵:
1.讀經(1-3):神的話光照人心、賜下能力,使人因神將咒詛變為祝福的作為感恩(2b),或以史為鑑(26),而能離絕罪惡。
2.拋出去,潔淨了,搬進去(9;28):徹底了結,並更新代替。
3.關門(19):表示不再回頭,並嚴格把關,拒絕試探。
4.隨時多方禱告祈求(14;22;29;31):以禱告堅定,也省察己心。
本書結束在禱告聲中,曾經失敗的百姓在神的恢復中重燃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