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約伯記 第4章
經文要義
4-14章是約伯與三友的第一回合對話。4-5章是以利法第一次發言:
l1-6委婉的開場白:2「你就厭煩嗎」:或譯「你能忍受嗎」,請求發言的客氣話。3-5:肯定約伯從前教導多人,只是現在當局者迷。6:指出約伯並非無望,因他一向行為純正,神必記念。
l7-11解釋苦因:惡有惡果。7:無辜者不會受苦,8:種瓜得瓜。9:神公義怒氣向罪人發作。10-11:惡人雖強壯如獅,也不得善終。
l12-21夢境佐證:以利法以夢中經歷的異象說明世人的卑微。17:人在神面前永遠是不義及不潔淨。18-21:天使比人尊貴,尚且得不到神的信任,更何況是人。19-21:人的生命脆弱和短暫。19「蠹蟲」:蛀蟲。蠹音ㄉㄨˋ。21:帳棚的繩索從中抽出來便倒塌了,喻死亡。
問題思考
l以利法的話有哪些重點?這樣說能安慰約伯嗎?我今若要安慰人時,應注意什麼?
默想應用
以利法應是最年長的(參32:7;15:10),首先發言,他說話的內容重點見上「經文要義」部分,特色則如下述:
1.以指正代替安慰:不遠千里來探訪約伯,本是為要安慰他(2:11);但聽了約伯的哀訴後,他已忘卻初衷,「忍不住」(2)出面教導一番。第一次發言時(4-5章)他的態度算客氣,但教導、糾正的方向明顯。
2.以理性切入痛苦:約伯在極度痛苦中咒詛自己,是向好友訴苦,抒發情緒。以利法不隨約伯的情緒起舞,而用「請你追想」(7)一句帶進理性分析,說明惡人才食惡果的因果定律。
3.以經驗涵括感受:接著他以「按我所見」(8)說明此因果論並非空談的理論,而是自己親身的經驗。他連舉人和獅子為例(8-11),證明行惡才會受苦,以這些耳聞目見的經驗涵括、覆蓋約伯所切身感受的痛苦,認為理所當然,當事人應該明白。
4.以夢境強解現況:人生和動物界的例證還不夠,以利法再將自己一次在夢中所得的啟示作為他善惡有報之因果論的根據。夢中那令人寒毛豎立的「靈」問:a.人在神面前可能稱義和潔淨嗎(17,原文無「比神…」之意),喻約伯沒有資格責怪神,神所行的都公義;b.神連天使都看為愚昧,何況脆弱的人類呢(18-21),暗指約伯的自咒愚昧,生命總要死亡,自咒亦無用。他託那「靈」來說出給約伯的教訓,增加權威,期待約伯非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