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約伯記 第10章
經文要義
l1-7追問神受苦之因:3:為何祢待惡人更好?4:難道祢像人一樣憑肉眼看人?5-6:難道祢像人壽命有限,所以急著逼迫我?
l8-17思索神為何創造後又毀滅。10:以奶凝結成乳酪(奶餅)比喻胎兒在母腹中成形的經過。17「重立見證」:更新證據之意。
l18-22再次哀嘆自咒。21:他唯一的希望是在未死以前,稍得喘息。
問題思考
l上章約伯指出人無法向神申訴,但本章他仍然向神提出哪些質疑?這讓我學到什麼功課?
默想應用
本章約伯又從答覆人,轉而向神禱告了。和上次(7章)不同的是他:
1.雖然疑惑,仍要追問神:上次他雖然愁苦,也要開口;這次他仍秉此健康的心態(1),雖然不懂,也要來「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2),然後他向神提出了連串的問題(注意合和本有五個「麼(嗎)」)。好像我們說夫妻就算吵架,還要溝通;或如「有一件事我曾尋求,我仍要尋求」(詩27:4),在神面前「不已」,不停止不放棄的態度,是約伯最寶貴的特質之一。在上章他對神的重重誤解,和自己的深深矛盾中,還能有一氣尚存,原因在此。
2.雖然論斷,仍然肯定神:就在這不停地追問、質詢神中,約伯從上章那種好像神是永懷惡意的感受中逐漸恢復過來,看見神是:a.瞭解人心的──「知道我沒有罪」(7);b.創造主──「祢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製造我…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連絡」(8-11);c.慈愛的──「你將生命和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12)。當然這不是他已經恢復了信心,他仍然質疑神是不懷好意(13-17);也仍然自咒生辰和求死(18-22)。但起碼現在他對神的感受正負面並存,在論斷神之中,開始肯定祂一定有著某種更好的意念。
綜觀約伯這三次發言,他批評神愈來愈直白(拜這幾位朋友之賜),甚至要拉神一起去對簿公堂。他和神的關係被不斷推向一個刀尖上,必須赤裸坦開,而不能粉飾太平;瀕臨玉碎,而不能瓦全。所有經歷生命中大小苦難的我們也都會走到這一步。要小心,受苦也許並不是我們犯罪的結果,但千萬,千萬不要使犯罪成為受苦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