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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靈修進度表 > 6(一)約伯記 第22章

07/06                       約伯記  22

經文要義

22-26第三的辯論瑣法這次沒發言。本章是以利法嚴詞指控:

l  1-5責約伯自以為討神喜悅:以利法認為人行善是應該的,又不能使神獲益,約伯不必以為神欠他一個獎(2-3)。但神也絕不會因為約伯敬畏神而審判(4),所以,必定是約伯犯了大罪(5)

l  5-20指約伯犯罪眾多:以利法順自己的理推論,猜測約伯必定是:剝削窮人(6-7)、欺壓孤兒寡婦(8-11)、以為神不鑒察(12-20)。這些全是無中生有的誣告!18哪知以美物充滿惡人房屋的,就是神;因此我遠離惡人的謀畫,免得有他們的下場。

l  21-30再鼓勵約伯悔改神必再次眷顧祝福他。

問題思考

l  以利法怎麼會變成誣賴約伯的人?1-5節,他對神的認識是怎樣的?

l  21-30是一段很美的勸勉,但約伯聽得下去嗎?這給我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以利法在本章很令人驚訝地表現出:

一、對神的誤解:以利法以為神是

1.責備,而不喜悅人:他說約伯的公義「有益於己,但不能使神獲益和喜悅(2-3)。這和後來摩西,及眾詩人所領受的神的特性不符(參申10:15;147:11;149:4)神也喜悅約伯,還向撒但誇耀。

2.罰惡,而不賞善行:他因反對約伯說神常不管人類的罪惡,結果說成神對人類的美德漠不關心(2-3)。但人若有罪,神又必報應。

3.養惡,等著除滅人:他認為神以美物充滿惡人的房屋,等有一天要「忽然除滅他們(16-18)。有點像人把豬養肥了好宰了吃。

這些說法把神降低成冷酷無情、滿懷惡意。偏偏他後來又極力勸約伯歸向神,就必得福(21-30)。這些「屬靈的勸勉怎能讓人接受?

二、對約伯的誣控

1.「莫須有」的罪名發言時暗示,第二次確信,這一次直接描繪約伯所犯的罪將推測,或假設,說得煞有介事,好像親眼目睹一般。這比當年秦檜陷害岳飛的「莫須有罪名,還要嚴重。

2.偏誤的信念以利法遠道來訪,應不是故意要誣賴約伯,只因戴著一副「報應說」的有色眼鏡,使他從"假定",到"認定",到"一口咬定"約伯有罪,想像出一幕一幕約伯犯罪的場景。他不是故意說謊,可能甚至不覺得自己在說謊,但確實成了「作假見證陷害人(20:16)!心理學上「信念偏誤(belief bias)的貽害,聖經早已記載。

每週金句

日期 章節 經文
7/3 伯19: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7/7 伯23:10 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7/12 伯28:28 祂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7/26 伯42:5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7/30 詩4:7-8 你使我心裏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我必安然 躺下睡覺,因為獨有你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
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