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 約伯記 第36章
經文要義
36-37章是以利戶第四,也是最後一篇講論。說出了他的苦難論。
l 1-4引言:他自認「知識全備」(4),要旁徵博引(3「將所知道的從遠處引來」)來「指示」約伯。2「容我片時」:再給我一點時間。
l 5-16主要論點:神保護義人,懲罰惡人;苦楚乃叫義人轉離罪惡,再蒙神賜福。14「污穢人」:原文同「孌童」,迦南廟中的男妓。
l 17-25勸勉約伯:受苦是神的管教,他應順服接受。18:不可因苦難的代價太大而逃避,以至偏行己路。20「黑夜」指死亡或末日。
l 26-33引導約伯讚美神:歷數神掌管大自然,藉雨和閃電施恩。31「審判」:或譯「治理」,有滋潤義。32「他以電光遮手」:指神手握閃電。
問題思考
l 繼上章後,以利戶繼續發表的苦難觀有哪些?也有繼續給我幫助嗎?
l 以利戶勸勉約伯應如何面對苦難?這些原則如何應用在現今?
默想應用
一、本章繼續顯示以利戶的苦難觀:
1.神看顧義人(7):約伯以為神拋棄了他(29:2)。以利戶則堅信義人會得到高舉。
2.苦難有目的(8-10):他繼上章後再說明苦難的教育意義:a.神藉苦難指示人「有驕傲的行動」。b.開通人的耳朵,以離開罪孽轉回。
3.神有美意(15-16):a.神是「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祂必拯救,且必使人得益處;b.「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
二、從以利戶勸勉(或責罵)約伯的話,提醒我們在苦難中要小心:
1.不要被苦毒、定罪「抓住」(17)。
2.不要被忿怒「觸動」,以至不順服(18上)。
3.不要因代價太大而逃避受苦,反偏行己路(18下)。
4.不要倚靠貲財(「呼求」字的小字)或自己的力量使患難離去,如求神拜佛,佈施積德,或送禮行賄等(19)。
5.別再求死,或希望世界滅亡(20):這真說中約伯,和你我弱點。
6.不要看重罪孽(或譯邪惡 )過於苦難本身(21):這點說得真好!
7.不要忘記稱讚神,因他行事有高大權能(22)。
這些話像一份"苦難實用手冊",是患難中人的常備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