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10月份靈修進度表 > 12(一)約翰一書 第1章

經文要義
 本書與二、三書是使徒約翰在近百歲時寫給眾信徒,闡明在神家中與神相交、彼此相愛之道,並竭力辨明異端。是新約最晚作品。
 1-4 引言。「從起初原有」指從時間開始時已存在。「所聽見」原為完成式,指已經聽見過;「所看見」指曾經觀看過;「親眼看過」指近距離察驗過;「親手摸過」指親身接觸過。四種感官經歷同證這生命之道是有形有體的"道成肉身"。3「相交」:共同享有。
 5-2:17 與神相交之道。首掲「神就是光」:表示神是聖潔、公義、美善、真理的源頭。因此與神相交便須行在光明中。
問題思考
 本章有哪些重複詞?約翰為何這樣不斷重複?
 7、9的應許何其寶貴!你曾經歷罪被赦免、洗淨的"光明"感嗎?
默想應用
本書的宗旨,是要解明正道,矯正當時一些神學偏差。重點有:
1."從起初原有的"(1):指出基督是自有永有,絕非受造之物。糾正當時諾斯底主義以基督為次等的、後起的神。
2."生命之道"(1):即"在祂裡面含有生命的話" (參約1:4),而不是死知識。糾正諾斯底主義崇尚虛無的奧秘之風。
3."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1-3):異端的"幻影說"否認道成肉身,主張基督是靈,不可能有身體,耶穌只是一幽靈幻影。約翰以親身經驗駁斥之。(並參路24:39)
4.異端又說靈與肉體(物質)截然分開,故a.肉體犯罪不妨礙靈裡與神相交,約翰說:不!神就是光,在光明中行才能與神相交,也彼此相交(5-7);b.肉體雖犯罪,但人的靈性沒有罪。約翰說:不!那完全是自欺,也欺神!應速認罪,神必赦免、洗淨(8-10)!
今日這些謬論仍滲透在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和東方閃電等異端,甚至神的教會中。我們要像約翰一樣極力辨明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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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