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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靈修進度表 > 28(三)加拉太書 4

加拉太書 第4章

經文要義

  • 1-7信徒已脫離受人奴役的身份,成為神的兒女和後嗣。「世俗小學」:在此大概指世上一些不完全的教訓,尤其是轄制人自由的律法規條。4「生在律法以下」:作為人(且是猶太人),耶穌同樣有遵從律法的責任。5-7:信徒藉基督的救贖,得為神兒女
  • 8-11復陷奴役的做法。加拉太人曾給異教的規條作奴僕,如今信了真神後,若嚴守猶太律法所定的宗教日曆以求得救,便是再度陷於束縛奴役之中,有失掉因信得來的義之危險。
  • 12-20個人的呼籲。保羅盼望加拉太信徒不忘昔日對他的熱誠,並持守下去(12-15)。他同時指出:今日干擾信徒的律法主義者表面上雖熱心,事實上卻心懷不軌(16-18節)。保羅接著表明他作屬靈父母之苦,切望信徒按基督的形像被塑造起來,好叫自己可以和顏悅色地對待他們。18 「在善事上」:在此指「出自好的動機」。
  • 21-31夏甲與撒拉之喻。以亞伯拉罕的妻妾、及兩個兒子的故事,闡明救恩的真義在於因信稱義。

         問題思考

  • 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基督徒)能享受哪些權利、得到哪些地位?請用自己的話將它們一一列出。對這些特權與身份,你是否會感到驚訝?你有這樣的體會和把握嗎?(3:25-4:7)

        默想應用

  • 兒子和奴僕的差別在哪?兒子能呼叫阿爸父、成為後嗣能承受產業。保羅指出從應許生的是兒子不是奴僕,才能承受產業。透過耶穌基督,我們從律法下的奴僕身分被贖出來,進入一個因信稱義的新身分和地位上,就是我們因信耶穌基督的緣故,憑著應許都成為神的兒子了。因此不要再回到未信主前再做奴僕靠謹守規條得主人稱許,失去兒子的福分。

每週金句

日期 章節 經文
1/4 路4:4 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1/9 路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1/15 路15: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1/29 加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