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9月份靈修進度表 > 15(四)民數記 第18章

經文要義

本章進一步確定祭司的義務與權利,預備百姓成為祭司的國度。

  • 1-7祭司與利未人的職:核心是5節:「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憤怒再臨到以色列人。這職任是神的「賞賜(7),但若不盡職看守,容百姓干犯聖所,就必「一同擔當罪孽(1)

  • 8-20祭司的權利:神從百姓的供物中供應祭司生活需用。14永獻的」:指人許願完全歸神之物。19:鹽能保持食物不易腐壞,故以鹽象徵永久,「鹽約是不可解除,永不作廢的約。

  • 21-24利未人的權利此處首次指明百姓什一奉獻的用途是給利未人為業。他們享受此權利,並非不勞而獲,因他們要為會幕操勞(21;31)、儆醒看守。22從今以後…回答了17:12百姓的疑慮。

  • 25-32利未人的什一奉獻,歸祭司。

    問題思考

  • 神清楚說明祭司和利未人有哪些義務與權利?這啟示我們什麼?

  • 今日教會中,哪些是該受供養的「利未人?我有奉獻支持他們嗎?

    默想應用

    對於事奉神的權利與義務,再沒有比本章更周密的了:

    一、服事神是恩典:「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7) 恩典是事奉的根本性質,能事奉值得為豪。今神以什麼職任給我們為賞賜?小組長?敬拜團?套用進這個句子裡去,每天宣告!

    二、恩典中有責任:祭司利未人是「擔當罪孽的,他們的責任是:

    1.看守:他們要守好「所吩咐的,如本書4章所述各人的職任;也要看守全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今我「看守什麼?

    2.合一:祭司和利未人是「聯合(2;4),這包括:a.利未人要「前來與祭司「一同供職(2)──要主動配搭、合作;b.祭司要明白利未人是神給他們「為賞賜的(6) ──要充分珍惜、感恩。

    3.信任:神應許供養他們,他們要學會相信神,也信任人。

    4.專注:他們不可有產業,一方面活出信心;也是為專心事奉神。

    三、責任中享特權:百姓所獻供物中不經火的(8-11)、初熟的(12-13),永獻的(14)、頭生的(15-19),以及地的出產的十分之一,都歸他們。事奉者可安享特權無虞、無愧,但須注意這特權有特色:

    1.無時限,有範圍:所謂永得的分,是永遠定例、是鹽約,但有」,限於上述範圍,不可像以利的兒子妄取豪奪(撒上2:12-25)

    2.得什一,獻什一:有進,有出,更豐富,更喜樂。


每週金句

日期 章節 經文
9/6 民6:24-26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
9/13 民10:35 約櫃往前行的時候,摩西就說:耶和華啊,求祢興起,願祢的仇敵四散,願恨祢的人從祢面前逃跑。
9/20 民23:19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
9/27 民28: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註:每日靈糧經文要義摘錄自證道出版社〝聖經-串珠 註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