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於這場大大得勝米甸人的戰役,記戰爭過程多,還是記戰後的處理經過多?為什麼?這使我對何謂「得勝」有什麼新體認嗎?
默想應用
這是摩西臨終前最後一場硬仗(2),以色列人未損一兵一卒(49),大獲全勝,換做你我,一定大大記下戰功,傳諸後代,還可美其名為「做主見證」。但本章只有7-8節記戰爭,其餘只見摩西急於:
1.除惡必盡(13-18):他趕到營外迎接凱旋的子弟兵,重點卻不在輝煌的戰果和戰利品,而在徹底除掉那些「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的婦女們(16)。他看爭戰的目的是「為耶和華報仇」,非為誇耀勝利。
2.污穢必淨(19-24):他看潔淨比戰勝更重要,要求凡殺了人(即便是仇人),或甚至只是摸了被殺之人的,要連續七天以火、以水徹底潔淨自己,才能進營。
3.得財必敬(48-54):耳濡目染之下,各軍長自動前來,獻出各兵丁奪得的190公斤黃金(想想看金額多大),在耶和華面前做紀念。
此役被視為「聖戰」,固然由於它是由神發動(1),但主因還在它的目的是為神除惡,而非攻城掠地;重點是潔淨而非慶功;結果是感恩奉獻,而非中飽私囊。既「得勝」,又「得聖」,贏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