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二子犯了哪些罪?以利在管教兒女上給我什麼鑑戒(參3:13)?
默想應用
本章充滿強烈的對比,如:
一、美辭與惡人的對比──分別在「認識神」:
1.哈拿是平凡的家庭主婦,卻寫下最美的詩篇,深刻讚美神的神聖(2)、知識(3)、能力(4-8)和審判(9-10)各層面,觸及神的品格和全能;祂智慧的全面性(2-3)、祂行事的逆轉性(4-8),和祂的至聖至榮配得敬畏(9-10)。對神的深刻認識如光,照亮黑暗的世代,閃耀至今。
2.以利的二子生長在祭司家庭,卻是「惡人」,完全「不認識耶和華」(12),從「藐視耶和華的祭物」(17);到「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22),德行每況愈下,罪愈犯愈大。認識神與否,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二、軟弱的父教與神人嚴正的警告對比──關鍵在「尊重神」:以利對兒子的管教軟弱無力,且無效,是因:
1.畏懼人言過於畏懼神(23-25):他因聽見百姓議論而去勸兒子,卻非厭惡罪的本身,看來他怕「風聲不好」甚過怕惹神發怒。
2.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29-30):以利對兒子態度軟弱,是尊重嗎?在動輒強調“尊重多元”的今日,更應深思、慎思本章神人的警告。尤有甚者,神已警告、宣告了審判,以利竟一無悔改(並參3:18)!
三、老朽的以利家族與清新的孩童撒母耳的對比──神不受人的軟弱限制,在這片腐敗的環境中,祂要開始使用不斷長大,不斷更新外袍和生命的撒母耳了。見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