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沙龍原本因妹妹他瑪之故可算為受害人一方,但後來其惡更甚於暗嫩,又有哪些原因?這給我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拿單的預言應驗,大衛雖然國勢如日中天,家事卻是混亂不堪:
1.愛戀失常:暗嫩對他瑪有一種扭曲變態的愛戀。不顧倫常親情;只講肉體慾望,狂烈到「憂急成病」(2);卻又懷著強烈惡意,自私野蠻;毫無理性;更可怕的是一旦到手就轉為憎恨,「隨後,暗嫩極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15),這現像已成為心理學上一種變態人格類型。值得深思的是,這毒根怎麼進到大衛家庭中去的呢?
2.賞罰失公:大衛「聽見這事,就甚發怒」(21),卻竟然未採任何行動!學者推測原因有:a.偏袒:七十士譯本於21節末加上:「大衛因暗嫩是長子而愛他,沒有懲罰他」;b.不願家醜外揚;c.自覺其身不正,不便管教。任何一種,對於押沙龍和他瑪,都是二度傷害。一個家庭沒有公平,也就難有真正的慈愛。而這並非一朝一夕之事。
3.仇恨失調:押沙龍強壓下他瑪的冤屈痛苦(20),自己也不和暗嫩說話,不尋求合法的解決管道;父親又不主持公道,怨氣難消的他便處心積慮密謀復仇。籌劃兩年,逃亡三年,那密封不調解的仇恨發酵成更惡毒的禍心,從報仇,擴大為要弒父篡位了。續見下文。
聖經詳實記錄這些醜陋的家事,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15:4)。在家庭價值也亟待重建的今日,我們真學到了「教訓」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