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戶強調人在苦難中仍可蒙神哪些眷顧?這與約伯三友的言論有何不同?我遇苦難是否能堅信神的慈愛,而非詢問受苦的原因?
默想應用
一、以利戶認為,約伯感覺神無故擊打他,此話是錯誤的(8-33),因:
1.神比世人更大(12):神是造物主,人是被造的,怎能對神妄下判語?
2.神有保密的自由(13):人無資格凡事要求神解釋報告,否則誰是神?
3.神也常啟示人(14-18):神並非向人隱藏,他也常用夢、異象教訓人。可惜人對神的經常性的啟示(14「一次、兩次」)不加理會。
4.神有懲罰之權(19-23):神用疾病痛苦懲治不理會神的人(19-22);有時神差遣傳話的使者教訓人,使他醒悟過來,行神指示的路(23)。
5.神有救贖之恩(24-28):人若肯悔改,神能使他康復(24-25),他的禱告也蒙應允(26),他也必在人面前見證神救贖之恩(27-28)。
6.神的作為總叫人得益(29-33):神經常行事拯救人,使人受益(29-30),約伯不要反駁神,也不要藐視人的智慧(31-33)。
二、以利戶的新論點現在較能被約伯接受,歸納原因有:
1.多稱頌神,少指責人:上述以利戶所舉6項理由,全都圍繞神的屬性、作為、恩典、良善,而非一味指責約伯個人。便引發共識。
2.與他同站,而非對立:32節是輔導良方:a.「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願意聆聽;b.「你只管說,因我願以你為是」──信任與支持。誠心找共同點,而非對立、挑錯,或要求他改變。
三、但細思以利戶之言,其實仍有誤解約伯之處,如:
1.他聽約伯說「在我裡面也沒有罪孽」(9),其實約伯僅說受罰過重。
2.他強調神說話攔阻人犯罪(14-18);約伯是求神解釋他受苦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