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人借貸作擔保是否缺乏愛心?怎樣可以真正幫助人度過難關?
默想應用
一、不作保的原因:勿輕易為人的借貸作擔保,是箴言一貫的忠告(參11:15;17:18;20:16;22:26-27),看來與慷慨助人的教訓相牴觸,但若考慮到因作保而被拖累的種種不幸事件,就可明白原因:
1.認識自己的有限:借貸行為牽涉到貸方、債主,和社會經濟整體大環境等諸多層面,在時空的轉換中有太多變數存在,遠非我們個人能力能掌控。不冒失逞能去替人強出頭,是成熟與智慧。
2.掌握自己的意志:答應作保多半出於意志軟弱,不善拒絕,而造成無可彌補的過錯。學習站穩立場,溫和而堅定地拒絕作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事,是智慧成長所必需。感謝神今聖經已明文禁戒作保,我們大可抬出「聖經上說…」來堅定意志,委婉地向擔保說「不」。
3.完成行善的願望:作保也都是為行善,見人有難拔刀相助,卻不知無條件的允諾可能給負債人更大的試探,助長他投機取巧。如此愛之適足以害之。行善需要智慧,神早已指示我們如何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助人有尊嚴地自力更生(參出22:21-27;申24:10-22等)。
二、惰性的突破:勤奮勿懶惰也是箴言一貫的主題。如何幫助人改變惰性?下文還要不斷探討,本章先提出:
1.設立榜樣(6-8):螞蟻的不需監督(7),和把握時機(8)是最佳榜樣。
2.突破沉睡的靈(9):「睡到幾時呢?」包括實際的睡眠狀態,和心靈的昏昧不明。如:令人沉迷上癮的習慣;和對責任的忽視、逃避。